有關貴校電詢「學生得水痘前曾至游泳池進行游泳教學,該生同班同學及全校其他班級是否仍得正常實施游泳教學」案
一、 |
依據花蓮縣衛生局109年10月7日花衛疾字第1090028770號函辦理。 |
二、 |
國內水痘監視作業的主要目的係為掌握其流行病學變化,為避免耗費通報量能,自2014年元月起,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停止水痘詳細通報,改通報「水痘併發症」及「水痘群聚事件」。 |
三、 |
針對水痘個案管理:出現症狀之患者應立即就醫並採取隔離措施,保持室內空氣流通,病患應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直到水疱完全結痂變乾為止。最好由醫師評估傳染力已大幅下降後再行解除隔離。不得已必須出入公共場所時,應配戴口罩並穿著長袖衣物。 |
四、 |
當水痘群聚是發生在校園等機構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
(一) |
校方應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環境,包括:潔淨之廁所與洗手設備 ,以及提供肥皂、洗手乳等洗潔劑。 |
(二) |
保持教室清潔與通風,避免室內人數過於擁擠,應維持寬敞空間。 |
(四) |
學童如出現疑似水痘症狀,應儘速就醫或在家休養,直到所有病灶均結痂為止。 |
(五) |
時時注意學童健康與請假情況,如有異常現象,應與教育單位、衛生單位保持密切聯繫。 |
(六) |
癌症、免疫功能不全、孕婦及嬰兒等高危險族群,應避免接觸個案,已有被感染之虞時,請迅速就醫評估是否需採用水痘疫苗或免疫球蛋白等暴露後預防措施。 |
五、 |
經查現階段國內並無針對學生得水痘前至游泳池進行游泳教學,其同班同學及全校其他班級不得實施游泳教學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