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於本(111)年6月23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100867號公告修正「傳染病分類」案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7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83948號函辦理。 |
| 二、 | 本次修正新增「猴痘」為第二類傳染病。 |
| 三、 | 有關「猴痘」之通報定義及相關防治措施,請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Disease/SubIndex/G3A6nyt8JmqIUcUF5Pek6w)。 |
公告本校114學年度崇德國小課程計畫(點選)
通過備查日期:114年8月28日
文號:府教課字第1140172222A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