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24日臺教資(三)字第111270203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包括 BYOD(學生自帶載具到校學習)及THSD(學生攜帶載具回家學習),說明如後(詳見附件): |
(一) | BYOD:補助實施班級每學期每班1萬5000元經常門費用,並補助計畫實施所需之電信費及MDM費用。 |
(二) | THSD:補助實施班級每學期每班1萬元經常門費用,並補助計畫實施所需之電信費及MDM費用。 |
(三) | 學校如需同時申請BYOD及THSD,需以不同班級進行申請。 |
三、 | 申請方式: |
(一) | 本府所屬學校請於111年6月8日中午12時前,將計畫申請表、學校經費表免備文送至教育處課程與教學發展中心俞健恒助理收。 |
(二) | 國教署所轄學校可逕行提報計畫書,申請資料須以電子檔案上傳,並將正本寄送至國立東華大學。 |
四、 | 計畫相關訊息及申請表單公告於https://pads.moe.edu.tw/ |
五、 | 計畫執行與內容相關問題請洽詢國立東華大學:黃義峰、許湘翎助理,電話:(03)890-3786,E-mail:eneast@gms.ndhu.edu.tw。 |
六、 | 本府所屬學校計畫申請流程問題請洽詢教育處課程與教學發展中心俞健恒助理,電話:(03)8462860#557,E-mail:101811118@hl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