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5日臺教資(三)字第1122701003號及112年2月3日「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2年推動辦公室第1次工作會議決議辦理。 |
二、 | 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以下簡稱精進方案)」鼓勵教師參與數位教學增能培訓,為利查找及辨識課程,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以下簡稱全教網)業於112年2月新增「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教師數位教學增能培訓」專案屬性標籤,簡稱「精進數位」,其定義請參閱附件1。 |
三、 | 學校開設精進方案相關增能培訓課程請列屬性標籤,以利查找辨識,課程名稱規則請依規定填列(附件2),倘未列標籤及課程名稱未符合規定者,將不予計入本方案績效指標執行成果。 |
四、 | 已結案課程,請開課學校申請增設屬性標籤及修改課程名稱,申請流程如下: |
(一)修改範圍:108年1月至112年3月辦理之教師數位教學增能培訓已結案課程。 |
(二)修改流程: |
1、開課學校請填具「修改已結案課程內容申請表」(請於全教網/下載專區/行政相關表格下載,網址:https://inservice.edu.tw/,填寫範例如附件3,),提交本府審核確認。 |
2、本府審核確認並採一次性彙整需修改課程清單,於112年5月5日前函送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全教網維運團隊),由全教網協助完成修正作業。 |
3、大專校院修改課程請函送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全教網維運團隊)辦理。 |
五、 | 開設課程之屬性標籤及課程名稱等規則請依前述各說明段辦理,爾後課程倘欲修正,請循該網作業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