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修訂「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及「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傳染病防治工作手冊」,請各校配合辦理腸病毒防治工作
一、 | 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12月31日衛授疾字第1130201326號函辦理及花蓮縣政府114年1月3日府衛疾字第1130264858號書函辦理。 |
二、 | 自114年1月1日起取消衛生單位至衛福部疾病管制署腸病毒停課通報系統通報教托育機構停課情形資料,爰修訂旨揭指引相關內容。 |
三、 | 另腸病毒D68型檢驗作業,目前以real-time RT-PCR進行檢測,故刪除血清抗體中和試驗方法。 |
四、 | 旨揭文件已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之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