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菸害防制法與菸品危害宣導,請惠予協助並轉知所屬 運用電子字幕機、電子看板及網站等刊登菸害防制宣導訊息
一、 |
依據114年菸害防制工作計畫-子4營造無菸支持環境宣導計畫辦理。 |
(一) |
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所 等室內外公共場所,全面禁菸;酒吧、夜店(除經核准通 過之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室內吸菸室除外),全面禁 菸。 |
(二) |
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內外、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公 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全面禁菸,違者處新臺幤2,000元 ~10,000元罰鍰。 |
(三) |
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20 歲之人,亦不得以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滿20 歲之人吸菸,違者處新臺幣1萬至25萬元罰鍰。 |
(四) |
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 (加熱菸),使用者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戒菸」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
(五) |
吞雲吐霧 悔恨無誤;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
(六) |
翻轉菸菸一熄的人生,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健康滿分、幸福加分! |
(七) |
愛自己從戒菸開始;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省錢、 健康又幸福。 |
(八) |
不讓菸滅你、不吸菸做自己,青春健康都挺你!免費戒菸 專線:0800-636363。 |
(九) |
18歲以上使用戒菸門診,不分對象皆免收戒菸輔助用藥部分負擔費用,請上花蓮縣衛生局網站洽詢本縣各合約醫事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