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客家委員會113年3月13日客會傳字第1136800074號函辦理。 |
二、 | 為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之精神,期藉由客語歌曲播放推廣,促進客語多樣性表現,全面提升客語露出比例,客家委員會邀請13組客家創作音樂人結合客庄中小學駐校創作旨揭歌曲,並於校園傳唱,讓學生同儕間一起練唱沉浸於客家音樂之中,也提升大家對母語及在地文化的認同,共創共演成果發布後中引起許多回響。 |
三、 | 為擴大推廣效益,客家委員會業徵得創作者同意無償提供使用,相關音檔資料請至客家委員會附件下載區:https://edoc-attach.hakka.gov.tw/dl/dl1/dli100.aspx,以發文字號(1136800074)、發文日期(1130313)及識別碼(RBJK9NTI)下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