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縣公部門(含軍方)及私立學校於本(107)年10月1日起限制攜入或使用一次性餐具及購物用塑膠袋,請貴單位配合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07年9月11日府環廢字第1070182593號簽辦理。 |
二、 | 本縣垃圾清運量雖自104年逐年下降、資源回收率升高,但因焚化處理單價年年增長,掩埋場即將飽和、蘇花公路坍方等不可預知變數造成垃圾問題日趨嚴重,垃圾減量被列為刻不容緩之推廣及執行政策。為有效推行垃圾減量政策,自本(107)年10月1日起,本縣公部門(含軍方)及私立學校限制攜入和使用一次性餐具與購物用塑膠袋,限制物品包含:一次性之筷、匙、吸管、刀、叉、碗、盤、碟、杯及購物用塑膠袋,請貴單位於即日起逕行宣導,並於出入口明顯處張貼或標示公告及宣導海報(附件),本(107)年10月1日公部門(含軍方)及私立學校全面實施限制。 |
三、 | 如貴單位辦理會議或活動,請特別標示或註記不提供一次性餐具及塑膠袋,並於現場設置環保餐具租借等相關作為,俾利宣導本縣垃圾減量及愛護環境之決心。 |
四、 | 本縣環境保護局將自即日起不定期派員前往貴單位進行宣導及輔導,並將另函要求收受公部門及私立學校廢棄物之執行機關(或清除業者)針對排出廢棄物進行破袋稽查,請貴單位公告周知並請同仁互相督促,並將此項目納入單位內部考核。 |
五、 | 如發現違規單位,將以記點方式進行紀錄並開立勸導單,情形嚴重者將列為特殊輔導熱點,以單位主管及人員為輔導對象及必然抽查單位,期許本縣各公部門及私立學校為本縣縣民建立良好楷模與示範。 |
六、 | 請貴單位於本(107)年9月30日前協助完成電子問卷調查(https://goo.gl/forms/GTtDEEYUcllOQq3f2),俾利本縣環境保護之政策推廣及數據統計分析。 |
七、 | 副本抄送國家中央機關所屬花蓮辦公室,敬請貴單位配合本縣環境保護政策,共同限制攜入或使用一次性餐具及購物用塑膠袋,為維護花蓮自然環境而努力。 |
公告本校113學年度崇德國小課程計畫(點選)
通過備查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27 日
文號:府教課字第113017015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