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客家委員會「112年度第2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及「112年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報名資訊,請鼓勵同仁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客家委員會112年7月5日客會語字第11267004861號函辦理。 |
二、 | 客家委員會訂於112年10月14日(星期六)辦理旨揭認證,受理報名至112年8月1日(星期二)止,請鼓勵踴躍報名參加,提升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人員之比例。 |
三、 | 為提升公務人員公事客語服務能力,112年度完成報名且無缺考之公務人員及軍警人員,可向任職機關申請補助報名費。本府受理機關及本府人員申請,請依下列方式辦理: |
(一) | 申請期限:112年9月20日或113年1月19日前。 |
(二) | 機關申請: |
機關彙整欲申請報名費者後,於期限內檢附請領清冊(附件一)、檢核清冊(附件二)、切結書(附件三)、收據正本、匯款帳戶資料、繳費證明、申請人准考證(需加戳到考證明章)親自送達或以掛號方式寄達本府(以郵戳為憑),收件地址:97358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二段60號(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文化保存科)。 |
(三) | 本府人員申請: |
申請人於期限內檢附檢核清冊(附件二)、切結書(附件三)、領據(附件四)、存簿影本(非臺灣銀行或花蓮二信帳戶者,跨行匯款手續費由申請人負擔)、繳費證明、准考證(需加戳到考證明章),以局處為單位彙整後送本府客家事務處文化保存科辦理。 |
四、 | 有關考試簡章、考試報名及獎勵措施等相關資訊登載於112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專屬網站(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或可電洽總試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專線:0809-090-040。 |
五、 | 檢附本年度認證「112年度第2次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簡章」及「112年度高級認證簡章」各一份。 |
公告本校113學年度崇德國小課程計畫(點選)
通過備查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27 日
文號:府教課字第113017015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