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5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52914A號函辦理。 |
二、 | 本研習係培訓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核心講師,分4階段進行,參訓人員後續將參加試講評核、回流研習及回流進階研習,請參與者先以計畫內自檢表審視未來擔任宣導講師的合適程度,再確認報名,詳見附件。 |
三、 | 薦派方式如下: |
(一) | 若貴校有意願薦派人員參加,請填寫附件【學校薦派研習 人員表】後印出核章完畢,將電子檔原檔以及核章掃描檔 於113年5月15日前以e-mail 寄至 an.feng@hlc.edu.tw彙整。 |
(二) | 獲薦送人員於113年5月17日(星期五)前自行上網報名( 網址:https://forms.gle/N2j7wvR4i3d7oz856)。 |
四、 | 相關事宜及未盡之處,請逕洽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秘書處(電子郵件:contact@tpea999.org.tw;電話:(02)2368-5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