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貴校於113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前,確實完成環境管理及孳生源清除工作,以維護教職員工生健康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0676號函辦理。 |
二、 |
為避免發生登革熱等病媒蚊病疫情,請學校於開學日前,完成以下防疫措施: |
(一) |
請校內各責任區負責人員、巡檢人員依學校所訂計畫及「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自我檢查表」,落實校園環境巡檢,並請督導所屬加強落實權管房舍、空地、空屋、公共工程工地及設備設施之環境管理;另專責人員每週應定期或不定期巡檢積水容器或積水區,雨後或曾發現陽性孳生源之熱點及校園內工程施工之場所,應加強派員巡查及清除病媒蚊孳生源,並於開學前澈底進行校園全區孳生源巡檢與清除,避免孳生病媒蚊,且請積極配合本府衛生單位之清消工作及稽查作業。 |
(二) |
為強化登革熱防疫能力,請定期針對校內各責任區負責人員、巡檢人員、委外清潔人員,召開校園登革熱環境稽查教育宣導說明會。 |
(三) |
請掌握自流行區來(返)臺教職員工生之人數、名冊與健康狀況,並提醒於入境後應自我健康監測14天,如出現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等登革熱疑似症狀時,請協助其儘速就醫及落實校安通報作業,以利掌握校園疫情發展。 |
(四) |
校園為鄰近社區民眾之日常活動地點,亦為人潮聚集之登革熱病蚊媒傳染高風險場域,爰請加強衛生教育宣導,並積極配合進行各項防治工作。 |